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简章
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设立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大学学习。根据国家汉办有关文件精神,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名额
我校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类别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及一学年研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计划招收名额为10名。
二、申请条件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向孔子学院(课堂)学员,海外本土汉语教师、“汉语桥”中文比赛优胜者、大学中文专业优秀毕业生和HSK考试成绩优秀者提供。入学时间为2014年秋季,资助期限为2年。
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 周岁),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HSK成绩不低于五级180 分、HSKK成绩不低于中级50 分,同时书面承诺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有具体任教意向者(须提供拟任教单位出具的证明)将被优先录取。汉办将为优秀毕业生回国任教提供支持。
一学年研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面向非洲和拉美地区有志于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孔子学院(课堂)学员提供。
申请者须与孔子学院或拟任教单位签订协议,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HSK成绩不低于三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初级60分;第一学年结束前通过年度评审且汉语能力测试取得HSK五级180分以上成绩者,可继续在华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汉办将为毕业回国任教者提供支持,如,招聘为本土汉语教师并给予工资补贴等。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资助内容包括: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一次性安置费、生活费,提供校内住宿和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费标准为每生人民币1700元/月;一次性安置费标准是人民币1500元/人。录取前已在华学习半年以上者,不再发给一次性安置费。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者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注册个人账号,查询有关接收院校及专业信息,在线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打印《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签名。
2. 申请者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网站(http://iso.snnu.edu.cn)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打印《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并签名。
3. 将上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见招生简章第五部分)于4月30日前邮寄至陕西师范大学。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4. 申请者可通过个人帐户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及陕西师范大学网站随时查询申请进程及录取结果。
五、申请材料
1. 护照照片页;
2. HSK、HSKK 成绩报告;
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毕业预定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
4. 推荐信及承诺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申请者须同时提交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以及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的承诺书;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中文专业学生,须另提供校长签发的推荐信;
5. 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委托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6. “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来华复赛获奖者须提供奖学金证书;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7. 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录取、入学及年度评审
1.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将于2014年6月中旬将奖学金授予结果通知我校。
2. 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于7月初寄送申请者或推荐机构。
3. 奖学金获得者须根据我校规定按时到校报到。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取消入学资格。
4. 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5. 按照《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规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在入学后第一学年结束前,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年度评审,符合条件者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
七、联系方式
1.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2号信箱
邮政编码:710062
2. 陕西师范大学:
联系人:黄璐
电话:+86-29-85303761
传真:+86-29-85303653
电子邮件:iso@snnu.edu.cn
网址:http://www.xywhdk.com
3.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奖学金处:
传真:+86-10-58595937
电子邮件:scholarships@hanban.org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HSK、HSKK 考试网站:http://www.chinesetest.cn